學校各單位:
根據省紀委下發(fā)的《關于重申黨員干部黨性教育、學習培訓等相關制度規(guī)定的工作提示》精神,為進一步推進黨員干部黨性教育、學習培訓等制度化、規(guī)范化,堅決防止和糾治變相公款旅游問題,現將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全面壓實責任,健全完善機制。各基層黨組織要主動承擔主體責任,加強組織領導,認真學習并嚴格落實中央八項規(guī)定精神以及黨中央、中央紀委和省委、省政府、省紀委關于黨性教育、學習培訓制度規(guī)定。黨委組織部要牽頭建立健全常態(tài)化管理機制,加強日常監(jiān)管,對黨性教育、學習培訓嚴格審核把關,確保學校各單位認真執(zhí)行計劃和備案管理制度,嚴格按有關規(guī)定程序編報年度計劃。確因工作需要臨時增加的項目,由各單位主要負責人審批,并履行相應備案程序。
二、堅持因地制宜、注重工作實效。各單位選擇黨性教育、學習培訓地點要按照就近便利的原則,充分利用新鄉(xiāng)市域紅色資源和先進群體精神教育基地,不得舍近求遠,原則上不舉辦異地尤其是出省或出國(境)培訓。確需去外地的,應就近選擇適當的地點,且需事前報學校黨委組織部備案。內容安排要圍繞中心、服務大局,有明確主題和具體計劃,嚴防“低級紅”“高級黑”。時間上不得舉辦學制少于3天或課堂教學少于總課時1/2的班次,不得擅自改變線路、延長日程、增加地點。除必要的現場教學外,7日以內的班次不得組織調研、考察、參觀。
三、厲行勤儉節(jié)約、反對鋪張浪費。嚴格落實“六個嚴禁”“五個不得”,即:嚴禁借機安排公款旅游;嚴禁借機組織會餐或安排宴請;嚴禁借機組織高消費娛樂、健身活動;嚴禁使用相關專項經費購置電腦、復印機、打印機、傳真機等固定資產以及開支與活動無關的其他費用;嚴禁在其中列支公務接待費、會議費;嚴禁借機套取費用設立“小金庫”。不得在明令禁止的21個風景名勝區(qū)安排相關活動,住宿不得安排高檔酒店,不得額外配發(fā)洗漱用品,用餐不得上高檔菜肴,不得提供煙酒。
四、綜合標本兼治、全面系統(tǒng)施治。堅持嚴的基調不動搖,學校各級紀檢監(jiān)察機關將對以黨性教育、學習培訓等名義行公款旅游之實問題加強監(jiān)督,對隱瞞不報、弄虛作假、頂風違紀的,堅決從嚴查處,絕不姑息,同時用好公款旅游典型案例,做實以案促學、以案說紀,引導廣大黨員干部深入對照剖析、從嚴檢身正己。黨委組織部牽頭細化明確黨建活動、學習培訓、調研考察等方面的負面清單,織密制度籠子,進一步堵塞制度漏洞,消除模糊和空白地帶。
校紀委
2024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