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內(nèi)各單位:
根據(jù)中國與匈牙利互換獎學金交流計劃,國家留學基金委將繼續(xù)選派人員赴匈牙利攻讀相關專業(yè)本科、碩士、博士學位。
2025/2026年度匈牙利互換獎學金(200人)網(wǎng)上申報時間為2024年12月5日-12月12日,申請人須登錄“國家公派留學管理信息平臺”進行網(wǎng)上報名并按要求上傳申請材料(https://sa.csc.edu.cn/student)。
一、協(xié)議內(nèi)容
1.協(xié)議名額:200人/年
2.選派類別及留學期限
本科生:留學期限為36-48個月(英語或匈語授課,匈語授課人員可額外申請一年匈語預科)
本碩連讀碩士研究生:留學期限為60-72個月(英語或匈語授課,匈語授課人員可額外申請一年匈語預科)
碩士研究生:留學期限為18-24個月(英語或匈語授課,匈語授課人員可額外申請一年匈語預科)
博士研究生:留學期限為48個月(英語或匈語授課,匈語授課人員可額外申請一年匈語預科)
(網(wǎng)上申報時具體留學期限請以匈方接收院校學制為準,申請匈語預科學習人員,留學期限應在原學制基礎上增加12個月,請在學習計劃中明確。)
3.選派專業(yè)
本科生:農(nóng)學、藝術與人文、社會科學、計算機與信息技術、法學、經(jīng)濟學、工程學、醫(yī)學、政治學與公共管理、體育、自然科學、藝術、藝術教育等領域
碩士研究生:農(nóng)學、藝術與人文、社會科學、計算機與信息技術、法學、經(jīng)濟學、工程學、醫(yī)學、體育、自然科學、藝術、藝術教育、政治學與公共管理等領域
本碩連讀碩士研究生:農(nóng)學、工程學、醫(yī)學、師范、藝術等領域
博士研究生:不限
4.資助內(nèi)容
留學期間享受匈牙利政府提供的獎學金,國家留學基金提供互換獎學金出國留學人員補貼及一次往返國際旅費。需參加預科學習的人員,匈方會在獎學金證明中明確,其獎學金身份僅保留到預科課程結(jié)束,之后匈方將再出具專業(yè)學習階段的獎學金證明。
二、申請條件
1.符合當年《國家留學基金資助出國留學人員選派指南》中規(guī)定的申請條件。
2.擁護中國共產(chǎn)黨的領導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熱愛祖國、品德良好、遵紀守法,具有服務國家、服務社會、服務人民的責任感和端正的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
3.具有良好專業(yè)基礎和發(fā)展?jié)摿?,恪守學術道德、遵守學術規(guī)范,在工作、學習中表現(xiàn)突出,具有學成回國為國家建設服務的事業(yè)心和使命感。
4.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不具有國外永久居留權,申請時年齡滿18周歲(2007年8月31日前出生);
5.身體健康,心理健康;
6.本科生:本科在讀一年級學生。
本碩連讀碩士研究生:本科在讀一年級學生。
碩士研究生:應屆本科畢業(yè)生。
博士研究生:應屆碩士畢業(yè)生。
7.語言要求
匈方接收院校一般使用英語授課,申請人的英語水平須滿足各接收院校的要求并在申報時提交相應語言水平證書(相關要求請登陸http://www.stipendiumhungaricum.hu/ 查詢)。匈方英語語言要求采用歐洲共同語言參考標準(具體標準請登陸http://www.stipendiumhungaricum.hu/查詢),層級從A1至C2,大部分接收院校要求為B2級,其對應iBT托福成績?yōu)?0分,PBT托福成績?yōu)?50分、劍橋英語證書“B”級、雅思5.0分;
申請使用匈牙利語作為授課語言且匈語水平未達到入學要求的,須進行為期一年的匈語預科學習,一年后通過匈方語言考試并獲得入學資格的留學人員方可進入專業(yè)課程學習;如未通過,獎學金終止并根據(jù)規(guī)定按期回國。
8.其他要求
申請人可選留學院校、留學專業(yè)、授課語言及語言水平要求、學位學歷要求、留學院校聯(lián)系人及聯(lián)系方式、留學院校網(wǎng)址鏈接等相關信息請登陸http://www.stipendiumhungaricum.hu/查詢。
申請人在匈高校注冊時應年滿18歲(2007年8月31日以前出生)。
本科生、(本碩連讀)碩士研究生申請人無須提交匈方邀請函或錄取通知書;博士研究生申請人必須提交國外導師邀請信。
三、選拔辦法
1.申請時間及方式
申請人經(jīng)所在單位審核同意后,于2024年12月5日-12日登陸國家公派留學管理信息平臺(https://sa.csc.edu.cn/student)進行網(wǎng)上報名,并向國際教育學院(國際交流與合作處、港澳臺事務辦公室)提交申請材料。
各單位需對申請人的政治思想、品行學風等嚴格把關,并對上述表現(xiàn)做出評價。
2.申請受理方式
國家留學基金委不直接受理個人申請。
申請人網(wǎng)報時“申報項目名稱”選擇“與有關國家互換獎學金計劃”,“可利用合作渠道”選擇“匈牙利互換獎學金”。
申請人應按照規(guī)定的程序、時間和要求提交申請材料,并對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因申請材料原因?qū)е碌呢熑魏秃蠊缮暾埲顺袚?/p>
3.應提交材料
申請人須于2025年1月12日前登錄匈方網(wǎng)上申報系統(tǒng)(www.stipendiumhungaricum.hu)完成網(wǎng)上報名并按要求提交對外聯(lián)系材料。申請人應在網(wǎng)報時填寫2個或以上不同的study program,完成網(wǎng)上申請后,申請人不能再對申請留學院校/專業(yè)進行更改。
對外聯(lián)系材料需同時上傳至國家公派留學管理信息平臺。
四、評審及錄取
國家留學基金委將對申請材料進行審核,按照當年國家建設高水平大學公派研究生項目選派辦法執(zhí)行,并向匈方提交留學候選人名單。匈高校根據(jù)實際需要組織安排留學候選人參加入學考試,最終錄取結(jié)果以匈方通知為準。未被匈方錄取人員,由推選單位做好工作、學習安排,國家留學基金委不再負責其派出事宜。
所有留學候選人將于2025年7月開始陸續(xù)收到匈方反饋,若收到錄取信息,請盡快將匈方獎學金證明信(Letter of Award)和匈方接收院校錄取通知書(Decision of Admission)的掃描件發(fā)至國家留學基金委。國家留學基金委根據(jù)以上兩份文件完成國內(nèi)錄取。凡不按照要求提交相應材料而影響錄取的,由留學人員本人負責。
五、派出
1.被錄取人員應按計劃派出,不得擅自放棄留學資格。一般在當年9-10月派出,錄取結(jié)果及派出時間以匈方通知為準;
2.留學人員應在派出前簽訂《國家公派出國留學協(xié)議書》。
六、其他
1.各單位于2024年12月12日前將推薦初選名單、二級單位推薦意見及申請人紙質(zhì)材料(一式2份)報送至國際教育學院(國際交流與合作處、港澳臺事務辦公室),電子材料發(fā)送至crjk@xxmu.edu.cn。
2.咨詢方式
校內(nèi)聯(lián)系人:
國際教育學院(國際交流與合作處、港澳臺事務辦公室) 張老師 陳老師
聯(lián)系電話:0373-3029919
郵箱:crjk@xxmu.edu.cn
地址:北校區(qū)華誼樓國際教育學院(國際交流與合作處、港澳臺事務辦公室)108房間
留學基金委聯(lián)系電話:010-66093573
郵箱:ouyafei9@csc.edu.cn
傳真:010-66093929
地址:北京市車公莊大街9號五棟大樓A3座13層(100044)
國際教育學院
2024年11月29日